關于調整市區污水處理費暨簡化 自來水分類價格的通知 二維碼
發表時間:2017-04-01 15:26 關于調整市區污水處理費暨簡化 自來水分類價格的通知 根據《化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市區生活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17】8號)、《關于簡化化州市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分類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17】10號)文件精神,從2017年3月1日起市區污水處理費標準和簡化自來水分類價格按如下調整(即按2017年4月1日抄見水量執行): 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政策 (一)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 市區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0.95/m3,非居民生活用水(含特種用水)1.40/m3,征收的對象范圍為使用化州市自來水公司、化州市塘崗嶺水廠的用水戶(楊梅鎮、麗崗鎮用水戶暫緩執行外)。不再對任何單位或個人減免污水處理費。 (二)補貼措施政策 特困、低保用水戶的污水處理費補貼措施由市民政部門牽頭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二、簡化自來水分類價格 (一)簡化自來水分類價格。 市區自來水價格統一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用水三大類別。各類別價格分別為居民生活用水1.81/m3、非居民生活用水2.13/m3和特種用水2.80/m3。 (二)實行優惠水價政策 1、對本市戶籍的由市民政部門核準在時效范圍內的低保戶、五保戶或特困戶等低保對象,其用水價格按1.00元/m3執行。低保對象政策優惠用水量按人口核算,每人每月不超過8 m3,超出部分按《化州市自來水公司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實施細則》(化水價【2014】13號)執行。 2、對物業小區、享受特殊優惠政策的招商引資項目、躉售等公共公益類用水價格按1.67元/m3執行。招商引資項目在享受特殊優惠政策期滿后,其用水價格按其用水類別價格標準執行。 (三)實施階梯價格管理 化州市自來水公司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執行標準及階梯式計量水價實施細則仍按原化州市物價局《關于化州市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價格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化價〔2014〕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 1、化州市區自來水價格簡化分類調整表 2、《化州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市區生活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17】8號) 3、《關于簡化化州市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分類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化發改價格【2017】10號) 化州市自來水公司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化州市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價格調整表 (2017年4月1日起按抄見水量執行) 單位:元/m3
|